【印聯傳媒資訊】浙江藍天集團公司“杰出管理者”評比注重“管理”二字,要求參評者必須帶領所在集體在年終時入選子公司級或集團級先進集體;積極參與企業文化建設活動,積極向集團內部刊物《浙江藍天報》投稿;為公司發展建言獻策等。
而“優秀總經理特別獎”則更注重各位總經理(總監)在“經營”和“創新”上的成就,要求其帶領所領導的公司(部門)完成各項工作指標,屬于經營性公司的,則需超額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經營目標(主要指銷售、利潤、費用三項經濟指標)”8%以上,并且“管理目標”考核需達到總分的95%(含)以上;屬于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的,則需完成各項職能工作目標,并在管理上有重大創新方可優先推薦。
考評方法上,“杰出管理者”候選人需要經過當面述職、民主測評(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其他領導、同級其他管理者、下屬員工等給候選人打分,最終算出平均分)、考評小組投票、公示幾個環節;“優秀總經理特別獎”候選人則由考評領導小組集體對候選人進行材料審核、貢獻程度比較后,再進行投票、公示。

獎勵方式上,兩者將分別獲得“杰出管理者”勛章和“優秀總經理特別獎”勛章,并擁有率先被集團公司向街道、縣、市推薦申報各類榮譽的機會。(來自浙江藍天實業集團網站)
所以說,明星員工的產生和塑造不是偶然的事情,是企業的管理和安排的結果。在這些的基礎上,再可以有重要的設計:讓他“名氣越大責任越大”。
根據具體的“明星員工”個體情況進行管控—主要是讓他承擔更大的責任,讓責任感來約束,讓他有壓力,有壓力就有動力,有動力就有前進力。比如這個員工是“增長增長繼續增長”的業績突出的火車頭?還是“團結同事無私奉獻”的團隊建設模范?還是“忠誠敬業”的核心價值觀遵守典范?那就讓他在職位、級別上有所體現,將明星力量傳達給影響更多的員工,明星員工要成為明星團隊,明星團隊要成為明星企業。但是要切記將所有的明星員工提升為綜合管理崗位,否則會少了一個優秀員工,多了一個飯袋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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