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日前印發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這標志著我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今后,我國對市場準入的審批將實行“清單化”管理。清單包括說明、清單主體和附件三部分。其中,清單主體包括“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兩大類。禁止準入類4項、許可準入類147項,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此前的試點版本相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縮減事項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其中,禁止準入類事項4項,分別為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和“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對于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許可準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6項,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3項。對于許可準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
2016年3月,我國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省市先行試點。2017年,試點范圍擴大到15個省市。此次發布的《清單(2018年版)》是在試點版基礎上修訂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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