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本月初發布的《微信公眾平臺運營規范》被解讀為史上最嚴的公眾號規范,對此,微信官方還對傳聞進行了澄清。那么,究竟這個《規范》是怎么說的呢?我們摘選了微信公眾賬號行為規范和發送內容規范,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微信公眾帳號行為規范
以下行為嚴重違規并影響用戶體驗,還可能給其他運營者、用戶及平臺帶來損害,一經發現將根據違規程度對該公眾帳號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1 使用外掛行為
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使用插件、外掛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務接入本服務和相關系統。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規避群發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眾平臺的單發功能來實現群發功能,意圖規避公眾平臺對于群發次數的限制等。下面是第三方工具登錄頁面之一:
1.2 刷粉行為
1.2.1 未經騰訊書面許可利用其他微信公眾帳號、微信帳號和任何功能或第三方運營平臺進行推廣或互相推廣的,包括但不限于:僵尸粉刷粉、公眾帳號互相推廣、普通微信帳號通過微信普通消息、附近的人打招呼、漂流瓶、搖一搖等任何形式推廣公眾帳號,以及利用第三方平臺進行互推等。
1.2.2 我們定義的推廣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鏈接,頭像,二維碼,純文字等各種形式完成的推廣行為。
1.2.1 制作、發布與以上行為相關的方法、工具,或對此類方法、工具進行運營或傳播,無論這些行為是否出于商業目的,使用者帳號都將被處理。
1.3 誘導分享行為
以獎勵或其他方式,強制或誘導用戶將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為。獎勵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實物獎品、虛擬獎品(積分、信息)等。
強制型誘導分享:
獎勵型誘導分享:
1.4 惡意篡改功能行為
有目的性的對公眾平臺的功能或文字進行篡改,違反公眾平臺功能的原本用途或意義。
例如:在原本顯示作者名稱(即微信公眾帳號名稱)的位置篡改文字顯示。
二、微信公眾帳號發送內容規范
微信公眾帳號的發送內容需要遵守《微信公眾平臺服務協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戶發送內容如涉及違反相關規定,一經發現將根據違規程度對公眾帳號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2.1 侵權或侵犯隱私類內容
2.1.1 主體侵權
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或商標,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及商標專用權。
擅自使用他人名稱、頭像,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
此類侵權行為一經發現,將對違規公眾帳號予以注銷處理。
2.1.2 內容侵權
未經授權發送他人原創文章,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未經授權發送他人身份證號碼、照片等個人隱私資料,侵犯他人肖像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
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
未經授權發送企業商業秘密,侵犯企業合法權益。
首次出現此類侵權行為將對違規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多次出現或情節嚴重的將對違規公眾帳號予以一定期限內封號處理。
2.2 色情及色情擦邊類內容
2.2.1 散布淫穢、色情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尋找一夜情、性伴侶等內容。
2.2.2 發送以色情為目的的情色文字、情色視頻、情色漫畫的內容,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2.2.3 長期發送色情擦邊、性暗示類信息內容,以此來達到吸引用戶的目的。
2.3 暴力內容
2.3.1 散播人或動物被殺、致殘以及槍擊、刺傷、拷打等受傷情形的真實畫面。
2.3.2 出現描繪暴力或虐待兒童等內容。
2.3.3 出現吸食毒品、自虐自殘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畫面內容。
2.3.4無資質銷售仿真槍、弓箭、管制刀具、氣槍等含有殺傷力槍支武器。
2.3.5 出現以鼓勵非法或魯莽使用方式等為目的而描述真實武器的內容。
2.4 賭博類內容
發送組織聚眾賭博、出售賭博器具、傳授賭博(千術)技巧、方式、方法等內容。
2.5 危害平臺安全內容
2.5.1 發送釣魚網站等信息,誘使用戶上當受騙蒙受損失。
2.5.2 發送病毒、文件、計算機代碼或程序,可能對微信消息發送服務的正常運行造成損害或中斷。
2.6 涉黑類內容
發送替人復仇、收賬等具有黑社會性質的信息;雇傭、引誘他人從事恐怖、暴力等活動;拉幫結派,招募成員,對社會秩序構成潛在危害的內容。
2.7 非法物品類內容
包括但不限于買賣發票;出售假煙、假幣、贓物、走私物品;違法辦證刻章、代辦身份證、信用卡、辦理手機復制卡等信息;交易人體器官等內容。
2.8 廣告類內容
2.8.1欺詐虛假廣告類
以騙取錢財為目的的欺詐廣告(例如網賺、中獎類信息);虛假夸大減肥、增高、豐胸、美白效果但明顯無效的保健品、藥品、食品類廣告;推廣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廣告。
2.8.2違法廣告類
包括但不限于:販賣毒品、竊聽器、軍火、人體器官、迷藥、國家機密,信用卡套現,辦證,非法刻章,性虐等。
2.8.3廣告推薦商品本身和公眾帳號所公示身份(包含注冊及公示的主體資料及運營業務范圍)無關,如:帳號名稱為心情語錄,實際售賣減肥產品等。
2.9 謠言類內容
發送不實信息,制造謠言,可能對他人、企業或其他機構造成損害的內容。
2.10 搔擾類內容
過度營銷,對用戶造成搔擾的內容。
2.11 其他涉及違法違規或違反相關規則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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