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隨著微信的普及,“朋友圈”成了微商的陣地,各種廣告鋪天蓋地而來。更麻煩的是,有些廣告意在“釣魚”,這其實就是微信版本的傳銷。這種新型傳銷與以往的傳銷有很大的區別,令人防不勝防。為此,警方提醒網民,做微商也需謹慎,小心被拉入傳銷團伙。
名為代理實為微信傳銷
前幾天,阮小姐想開個網店,她把這個想法發在了微信上,結果馬上有熱心“朋友”找上門來,建議她作下級“代理”。阮小姐說,對方告訴她,她正在為她的上家“代理”一些奢侈品包包等商品。“她說有兩種模式讓我選,一種是我從她那邊按照一定的價格拿貨,然后只要賣出去,賺的都是我的;第二種就是我拉來訂單后,從她那邊直接發貨,等于說我這邊不需要經營成本了,當然賺的也就是一個中間價了。”
這樣的條件看上去蠻實惠的,令阮小姐很動心,但接下來對方的一席話引起了她的警惕:對方告訴她,要加盟必須先交一筆錢,大概1000多元。以后她發展下級“代理”,發展越多,加盟費的提成以及商品出售后的差價就能賺飽。阮小姐說,這事怎么看都覺得不對頭,開始以為是遇到了騙子,但網上查詢后,感覺更像是微信傳銷。
部分微信營銷形似傳銷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時常會看到這樣的廣告——“企業微信營銷月入百萬”。看上去挺誘人,其實就是一個“坑”。在微信時代,微商一直就被各種爭議所包圍,這是其營銷方式混亂、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以及缺乏監管造成的。
微商的問題不少,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虛假式推廣,產品功能、質檢報告、成交記錄等都有可能偽造,一切都是為了給人一種勢頭很好的印象;第二種就是病毒式傳播,發展手段就跟傳銷差不多,重點不在商品有多好而在下線有多少;三是殺熟式經營,微商總是拿身邊人開刀。
“判斷是不是傳銷,關鍵要看它的贏利模式,是不是金字塔式的,是不是靠發展下線、拉人頭來賺錢。”民警說,與傳統的傳銷相比,微信傳銷之所以難發現,在于它的模糊性。簡單地說,就是在深淵邊跳舞,沒過界就是正常經營,過界了就變成傳銷了。
微信營銷監管應創新
今年3月12日,全國首例利用微信為幌子和平臺的傳銷案被南京警方破獲。這起案件引起了各方的關注:作為新興事物的微商到底該如何管理,方能最大限度地杜絕微信傳銷的出現?
有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微信傳銷實則擊中了監管的軟肋。目前大部分的微商屬于個人賣家,既沒辦理工商登記亦無固定經營場所,不但在經營上無法監管,即便出現上下線買賣糾紛也難以界定。所以,如果不及時解決這個問題,今后除了傳銷外,微信上假冒偽劣、欺詐等問題只會越來越多。
考慮到微信交易的特殊性,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從源頭上著手,微信作為提供服務的平臺應該負有治理的責任。其次,相關職能部門應該有所作為,尤其是工商部門要把微商納入監管范圍。此外,公安部門也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知識普及,讓網友學會辨別各類微信犯罪,以便于形成警民共防的戰線。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完善相關法律,因為法律的缺位讓各方面在打擊微信傳銷的過程中遇到瓶頸。
印聯責編: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