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長期以來,海口市戶外廣告招牌布局不合理,數量繁多,設置位置、尺寸、形式、色彩與所處環境缺乏統籌,損害建筑形象,影響城市天際線及街區美感,且有的廣告招牌工藝粗糙、材質檔次不高、維護滯后等,造成海口市廣告招牌設施數量多、設置零亂、檔次品質不高、精品缺失、影響城市容貌等諸多問題。
為此,海口市政府印發了《2017年海口市重點商圈與重要道路廣告牌匾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開展14條重要道路與6個重點商圈廣告牌匾整治,重點整治二層以上建筑墻面設置廣告招牌問題。
據介紹,根據《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規定》第17條規定:“門面招牌的設置應當符合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門制定的設置技術規范。未按照技術規范設置門面招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責令設置人限期改正或者自行拆除;逾期不改正或者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并處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海口市戶外招牌設置標準》規定:“戶外招牌應設置于一樓門楣處,不得在樓(含裙樓)頂、二層(含二層)以上建筑墻面設置戶外招牌(含招牌燈光字)。”
第22條規定,設置大型戶外廣告設施,應當向海口市市政市容主管部門申請設置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大型戶外廣告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