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可超市為了銷售過期食品,擅自延長散裝食品的銷售期,在二次包裝時動手腳,更改產品生產日期。

11月13日,一網友在永川某超市買了一個餅,第二天早上吃了一大半后,發現餅子的價格標簽比較厚,仔細一看,竟然有兩個標簽。
標簽上寫明了餅子的生產日期是2017年11月13日,保質期只有一天。雖然從超市打印出來貼在餅子上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來看,沒有什么問題。可掀開一層發現,里面的標簽上寫的生產日期是2017年11月11日,保質期也是1天。
在此想提醒各位市民,購物的時候不僅要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還要看商品的標簽有沒有破損或者被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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