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資訊】2017“雙11”臨近,每逢這個購物狂歡節,商家們都使出渾身解數開展促銷活動,吸睛的廣告語更是屢見不鮮。去年12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2016年“雙11”網購節綜合信用評價報告》,曝光了八大電商失信行為,其中就包括廣告用語的大面積違規。

2016年“雙11”網購節期間,憑安征信采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出現違法使用違禁廣告詞的商品及商鋪信息進行監測發現,出現違禁詞的商品件數占促銷商品的42.19%。其中,“最新”“獨家”“完美”使用頻次最高,并主要集中在禮品飾品、美妝護理、母嬰用品等商品品類中。出現違規廣告禁用語的店鋪主要集中在廣東、江蘇、北京、福建、河南等地。
今年有許多賣家將此類宣傳轉移到了社交媒體上。記者看到,不少賣家和品牌商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平臺發布帶有“全網最低價”等絕對字眼的廣告,并附上電商平臺的網店鏈接。業內人士指出,新《廣告法》明確規定,自然人在自媒體發布廣告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微博、微信、網站、手機APP等平臺都已納入互聯網廣告的監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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