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聯傳媒網訊】厄瓜多爾近日公布印刷和數字化設備技術法規草案No.202。該技術法規規定了印刷和數字化設備必須遵守的一般要求,以防止人類生命安全危險和環境危險,防止可能誤導使用者的行為。
2014年4月22日,厄瓜多爾公布印刷和數字化設備技術法規草案No.202。
該技術法規草案包括以下方面:目的;范圍;定義;產品要求;標簽要求;取樣;合格評定測試;參考文件;合格評定程序;監督和檢驗機構;處罰制度;合格評定機構的責任;及審議和更新。
該技術法規規定了印刷和數字化設備必須遵守的一般要求,以防止人類生命安全危險和環境危險,防止可能誤導使用者的行為。
適用于在厄瓜多爾銷售的下列國產或進口電源供電印刷和數字化設備,包括額定電壓600V以下電子辦公設備和相關器械:
-打印機
-影印機
-傳真機
-掃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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